佛学基础

树立中华民族的宗教文化自信

作者:杜鹏 来源:湖南省民宗委 日期:2019/2/11 19:15:49 人气:44 标签: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中华文化,尤其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繁荣,而宗教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应当重视宗教文化,特别是中国宗教文化中的优良传统。

  中华民族宗教文化自信缘何而来

 中华民族的宗教文化自信缘何而来?这种自信也绝非凭空想象,更非妄自尊大。它既是一种源于中国宗教文化传统的历史积淀,也是鉴于我国当代宗教和谐发展的现实状况,更是基于与西方宗教文化传统比较而言发掘出的独特价值。21世纪,中国宗教可以向世界发出“中国声音”,突出“东方模式”,共享“中国经验”。

 宗教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宗教文化源远流长。历史上,各宗教彼此之间交流碰撞、互渗互鉴、交融发展、和谐共存。中华民族的宗教文化在世界宗教文化体系中独具一格,形成了自身的优良传统:历代政府的宗教政策秉持相对开放包容的优良传统、不同民族宗教及其教派之间和而不同的优良传统、宗教领袖及信徒将爱国和爱教相结合的优良传统、外来宗教传入我国后不断自我革新的优良传统,以及坚持中外不同宗教之间平等友好交流的优良传统。

 中国宗教文化源远流长,信仰类型多元并存,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中国宗教多元通和”的民族-宗教格局。中国古代并没有出现具有现代意义的“宗教”概念,但是,却有宗教观,有“中国式表述”。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对宗教有着独特的看法和深刻的反思,其宗教观蕴含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圆融特质与人文理性的睿智和光辉,对中国宗教文化整体品格的生成和发展产生过极为重要的影响。儒家对宗教持有温和的态度,所谓“神道设教”、“和而不同”,有利于中国历史上各民族宗教的和谐共处,以及外来宗教的和平传入与本土化发展。

 公历纪元前后,印度佛教开始传入中国。经长期的传播和发展,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中国佛教三大体系——汉语系汉传佛教、藏语系藏传佛教和巴利语系南传上座部佛教。佛教是和平传入中国的,而且此后在中国进一步的传播和发展的过程中也从未发生过宗教战争。这固然源于佛教内在的和平精神力量,更是源于中国宗教文化体系的包容精神。公元651年,伊斯兰教从阿拉伯传入中国的泉州、广州等地,也是以一种文化互通有无的和平方式传入的。泉州迄今尚存有一座中国现存最古老、具有阿拉伯建筑风格的清净寺。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城市,世界多种宗教都曾经在泉州传播,并且留下了大量历史遗迹,这使泉州成为多元宗教文化融和交汇、文明互鉴、和谐共生、互补共荣的载体。泉州的宗教或者历史上曾经在此活跃过的宗教几乎包含了世界上所有主要的宗教,比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景教(古天主教的一个支派)、天主教、基督教、摩尼教(明教)、印度教和犹太教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将全球第一个“世界多元文化展示中心”定在泉州。如果说中国是“世界宗教多样性的典范”,是“宗教的联合国”,那么泉州就可谓“中国宗教多样性的缩影”,是“世界宗教博物馆”。

 中华文明的重要精神之一就是“贵和精神”,这也鲜明地体现在了中国宗教文化的传统之中。古代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是以某种宗教作为自己的政治意识形态,古代中国却是世界上罕有的例外之一。西汉以后,儒家思想上升为国家政治意识形态,并且贯穿中国封建社会始终,其他学说或者宗教只能发挥作为辅助王化的补充作用。中国儒佛道三教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既互相制约又互相补充,相反相成,相得益彰。中国的宗法性传统宗教,无论是在国家祭祀层面还是民间祭祀层面,它都不具有像西方“国教”对意识形态的垄断性,只是作为一种基础性信仰而存在,包容与自身基本价值观念并不抵触的一切宗教的合法存在。

  构建中华民族宗教文化共同体意识,树立中华民族的宗教文化自信

 树立中华民族的宗教文化自信,需要建构中国宗教文化共同体意识。而宗教文化共同体意识是对增强我国各种宗教和谐发展的一种积极因素。中华民族宗教文化共同体意识的建构和培育则需要政府和宗教界人士共同的智慧和努力。

 第一,各宗教多元通和,积善积德,共同致力于当前社会世风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宗教和谐本身就是社会和谐的有机组成部分,对构建和谐社会又有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宗教和谐的基本内涵是多元平等、尊重包容、和谐共处,具体含义体现为5个层次,包括不同宗教以及宗教内部不同派别之间关系的和敬、不同宗教信徒之间的和睦、宗教信徒与非信教人士之间的和谐、宗教作为一种文化形态与社会和政治领域之间的协调,以及宗教徒自身内心世界的和谐。我们要积极发掘各宗教教义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诸如平等、爱国、诚信、友善相契合的和谐因子,调动一切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因素。例如,佛教宣扬“大慈悲”的超越精神,强调众生平等、予乐去苦;道教主张天人和谐、敬重生命、关爱自然;伊斯兰教奉行“中道”思想,讲求对人友善宽容,和平和睦,强调“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基督教宣扬“博爱”精神,教人“爱上帝”的同时也“爱人如己”;原始宗教也秉持朴素的宇宙观和生态观,普遍强调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

 第二,各宗教同心同德,努力发掘宗教相通性精神,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华民族宗教文化共同体意识的构建,需要广大宗教界人士尤其是宗教界领袖要有高度的“宗教文化自觉”,能够在更高层次上认识到宗教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牢固树立宗教服务大局意识;各种宗教之间都应当彼此尊重、平等交流、文明互鉴、和谐共存;各种宗教力量都应当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努力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各自优势,传播“宗教正能量”,形成一种“宗教和谐力”“文化凝聚力”和“政治向心力”,以各自方式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

 第三,宗教文化共同体当然包括台湾宗教在内,宗教文化共同体意识的构建也应该把台湾宗教界纳入其中。宗教是联系大陆与台湾的纽带和桥梁,要加强大陆与台湾宗教界人士的宗教交流互动和以宗教文化为纽带的民间人士交往,以此促进台湾同胞对中华民族的整体认同。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海峡两岸有着地缘、血缘和历史的紧密联系,两岸同胞有着“打断骨头还连着筋”的骨肉亲情,有着共通的文化血脉。在当前两岸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中,尤其要发挥宗教在大陆与台湾之间独特的“文化铺路架桥”的建设性作用。“国兴则教兴”,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每个公民当然也包括每个“爱国爱教”的宗教信徒应尽的义务。台湾宗教界,尤其是与大陆宗教文化血脉相连的佛教界和道教界是台湾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两岸民间的佛道教文化交流,发挥其中华文化认同和中华民族认同具有独特作用。


  (转载链接:湖南省民宗委 mzw.hunan.gov.cn;作者:杜鹏,单位: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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